【新思路】加强动员制度建设
2010-2-25 10:54:17    来源:经贸委人武部
    新世纪新阶段,国防动员转型的各项任务艰巨,只有确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中国特色军事变革要求的国防动员制度,明确军地双方各自的义务与责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防动员建设中面临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确保完成任务过程的有序规范和统一高效。为此,在加强国防动员制度建设方面,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着眼全局。要立足新时期国家战略方针,着眼全局、总体规划、精心设计,突出针对性,把握系统性,力求实效性,讲究辩证性,注重体现国防动员全面建设成果,反映发展的质量效益,全面客观地评价国防动员基础和能力,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国防动员实绩评价标准和体系,不断完善制度法规体系。
    突出重点。把事关国防动员建设转型全局的根本制度突出出来,尽快确立现代动员等级制度,建立动员资源调查评估制度,完善动员征用补偿制度,健全动员工作检查监督制度,切实把依法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坚持依靠法规制度解决问题、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建设发展。
    革故鼎新。要坚持长期管用的传统动员制度,并在实践中通过不断总结,适时对相关制度的内容进行修改、调整、补充,使之充满活力,不断发展完善。切实淘汰曾在历史上发挥过作用但已经过时的动员制度,并根据形势的发展研究、制定出新的动员制度,如建立动态的潜力管理制度、战时预备役人员预留制度、征召人员岗位和待遇保留制度、军事采购制度等。
    强化监督。长期以来,我国国防动员通过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健全了国防动员的法规制度,为国防动员建设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不少地区也存在着对法规制度的执行缺少有效监督、对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缺少必要的惩戒等问题,使已颁布的法规制度没有得到切实贯彻。鉴此,要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国防动员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规制度的刚性不被弱化,作用不被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