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共舟山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
2009-3-10 10:33:38    来源:监察室

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了明确委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现将《舟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共舟山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舟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共舟山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舟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共舟山市委企业工作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长:周松宽
    副组长:章功丽  鲍永清
    成员:贝璐国  史伟忠  李友国  李永明  陈平
二、责任分工
    (一)市经贸委党组、市委企工委党委领导全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并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机关处室、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市经贸委党组、市委企工委书记、主任周松宽
    1.对委机关、直属单位、市委企工委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负总责。
    2.对委党组(委)、行政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对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省经贸委交办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市经贸委党组成员、市委企工委副书记章功丽
    1.协助书记、主任抓好全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市委企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负领导责任。
    2.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市委企工委系统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3.对市纪委、省经贸委和委党组(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处室: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市委企工委系统联系单位:舟山市物产有限公司、舟山市商业集团总公司、舟山市供销合作社、舟山市邮政局
    (五)市经贸委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市委企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鲍永清
    1.协助书记、主任抓好全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每年结合党组(委)专题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组(委)民主生活会,向党组(委)报告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指导、督促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市委企工委系统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3.对分管处室、委直属单位和市委企工委系统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对市纪委、省经贸委和委党组(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处室:监察室(法规处、人武部)
    市委企工委系统联系单位:浙江省石油总公司舟山分公司、舟山合源酒业有限公司、中国联通舟山分公司、浙江华源电气有限公司
    (六)市经贸委副主任贝璐国
    1.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分管市委企工委系统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负指导和监督责任。
    3.对市纪委、省经贸委和委党组(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处室:办公室、内贸办(商改处)、市场处
    市委企工委系统联系单位:舟山市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化兴中石油转动(舟山)有限公司、舟山市市场局、中央储备粮舟山直属库
    (七)市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市委企工委委员史伟忠
    1.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分管市委企工委系统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负指导和监督责任。
    3.对市纪委、省经贸委和委党组(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处室:投资处(技装处)、综合处、资源处
    市委企工委系统联系单位:弘生集团有限公司、海力生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华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舟山华定房地产有限公司
    (八)市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市委企工委委员李友国
    1.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分管市委企工委系统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负指导和监督责任。
    3.对市纪委、省经贸委和委党组(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处室:船舶局(机械办)、培训中心
    市委企工委系统联系单位:扬帆集团有限公司、舟山五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浙江福森船舶有限公司、舟山二轻工业总公司
    (九)市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市委企工委委员李永明
    1.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分管市委企工委系统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负指导和监督责任。
    3.对市纪委、省经贸委和委党组(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处室:轻工办、担保公司、中小企业处
    市委企工委系统联系单位:浙江茂源药业有限公司、舟山震洋发展有限公司、舟山立洲水产有限公司、中国移动舟山分公司
    (十)市委企工委委员、市企业工会工委主任陈平
    1.对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分管市委企工委系统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负指导和监督责任。
    3.对市纪委、省经贸委和委党组(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处室:女职委
    市委企工委系统联系单位:中国电信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英博啤酒(舟山)有限公司、舟山市新华书店、舟山存德医药有限公司
    按照以上责任分工,委党政领导班子和各位成员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做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抓到哪里”,真正形成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反腐倡廉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