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永平、金慧平、王国维、周奎儿、胡惠芳、孙志欣。
附件:合成氨(大型)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