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切实发挥民兵预备役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2010-1-12 15:31:17 来源:中国民兵
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尤其是民兵预备役人员应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民兵预备役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特有优势
民兵预备役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责任、有义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而且这支队伍在履行这一职能方面,有其特有优势。一是民兵预备役具有人员众多、分布广、易形成联防联治网络的优势。从数量来看,全国民兵预备役人员可达千万之众;从分布范围来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农村都有民兵预备役人员存在。二是民兵预备役具有快速获取情报信息的优势。民兵预备役人员全天候置身于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在一起,哪里有纠纷,哪里有冲突,哪里有案情,他们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信息,不仅发现问题快,而且信息往往比较准确翔实。三是民兵预备役具有化解矛盾纠纷的情感优势。民兵预备役人员与周围群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是同事,有的是邻里,有的是亲戚关系,他们在居住地往往是有文化、有威信、有影响力的骨干分子。四是民兵预备役具有在地方各级部门中兼职的优势。按现行编制要求,目前所有的民兵营长、教导员都是由乡(镇)主要领导兼任,所有的民兵连长、指导员都是由村级主要领导兼任。
二、切实履行民兵预备役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主要职能
民兵预备役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主要担负职能:一是宣传政策法规。民众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做维稳工作必须关口前移,注重抓预防,必须在抓全民政策法律素质提高这个根本上下功夫。二是维护社会治安。这是《宪法》和《兵役法》赋予民兵预备役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多年的实践看,民兵预备役维护社会治安主要是开展好以护村、护矿、护厂、护林、护路为主要内容的“五护”活动。三是完成应急任务。应对突发事件,完成应急任务是社会平安和谐的重要保证,也是民兵预备役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四是配合重大活动。民兵预备役作为一支地方武装,积极参与配合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一些重大活动,既是职责所系,也体现着和谐特征。五是调解矛盾纠纷。这是民兵预备役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深层次工作,也是衡量一个地方民兵预备役作用发挥好差的一个更为重要的标志。除了通过巡逻执勤等多种形式维护治安秩序外,还要积极参与做好群众信访和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三、努力增强民兵预备役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领导效能
民兵预备役人员要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建立联合指挥体制。市、县两级要建立以政法委领导牵头,军分区、人武部领导和军地双方有关机关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半年、年终搞好检查督导、总结评比,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二是要把握政策界限。民兵预备役在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中,要正确处理好执勤与执法的关系,处理好严人与律己的关系,处理好维护稳定与正常生产、生活的关系。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制。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蕴藏着巨大的热情和潜力,能否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落实责任制十分重要。各级必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理清思路,细化任务,区分责任,严格奖惩上下功夫,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把这方面的工作成效与单位政绩、个人利益统一起来。四是要搞好必要的保障。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经常性工作的一个部分。因此,不能在利益上、待遇上过多地计较长短,但确实因工作需要各级补贴的经费,如教育训练经费、装具器材购置经费、误工补贴等,地方各级应积极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