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晒财产后当官值得提倡
2010-4-16 13:56:01    来源:舟山日报
    4月14日《舟山日报》报道,岱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日前联合出台了 《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家庭财产申报制度》,规定全县拟提拔任用的县管领导干部,均须在任前公示期间填写家庭财产申报表,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本人家庭财产和上年度收入情况,包括本人及其配偶和与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主要是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房产、汽车、经商办企业以及接受馈赠、继承等11个方面的财产。申报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以干部大会通报、张贴等方式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先晒财产后当官,有利于强化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领导干部手中握有公权力,是否以权谋私需要自示清白,更需要公众监督。外地有官员曾以家庭财产属于隐私为名反对公示,并提出 “老百姓的财产为什么不拿出来晒”的雷人反诘,立刻引起公愤,更有勇者纷纷在网上晒出自己的收入明细,倒逼官员公开财产。岱山县出台领导干部任前财产申报制,可谓顺应民意、合乎情理。家庭财产情况对一般公民而言固然属于隐私,但一旦选择当官,这部分隐私就得拿到阳光下晒晒。否则,权力就会在不透明的空间里变得暧昧。
    合法的财产是不怕晒的。与计划经济时代仅靠工资收入不同,如今人们的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财产的多寡除了不同行业的收入差异,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经营理财是否得当。一些领导干部家底殷实、财产不菲也是正常现象,只要说得清楚,不但无损形象,还便于消除人们的误解。说到底,官员可以有财,但不可以有说不清的横财。
    也有人担心,官员申报财产只是作秀而已,因为真正的灰色、黑色收入没人会主动拿出来晒。这种说法,有失偏颇。虽然在信用制度尚不健全的现状下,家庭财产很难彻底透明,但官员财产申报仍然不失为落实监督的有效举措。一者,一个家庭的财产状况总会通过各种置业、消费行为体现出来,一旦官员存在虚报收入、瞒报财产现象,群众就有可能发现疑点。二者,假如官员隐瞒了非法所得,经过财产申报后潜伏下来的不义之财就成了无法说清楚的“定时炸弹”,一旦显山露水就会东窗事发。更何况,财产申报并非反腐的唯一利器,大可不必寄予反腐倡廉的全部重托。
    官员财产申报必将成为吏治趋势,但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难以指望一蹴而就,有待于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岱山县先从拟提拔任用的县管领导干部做起,做到先晒财产后当官,并落实逐年跟踪申报,这不失为积极慎重之举。期望这一破冰之举能够扎实推进,并逐步拓展到所有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