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发改办环资[2006]1864号)和《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细则》(浙经贸资源[2007]265号)的要求,舟山市经贸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舟山恒大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进行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现公示如下。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如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舟山市经贸委资源处联系反映情况。
公示期间设立的举报电话和邮件地址如下:
电话(传真):2281655;邮箱:zsjmzy@126.com。
地址:舟山市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1号楼。
舟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