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黎明在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上强调
中共舟山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2月8日在新城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融入大桥时代”工作主题,围绕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加强整体规划,抓好重点突破,坚定不移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建设一支精神面貌好、执行力强、既干净又干事的干部队伍,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
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国辉主持会议。市领导刘爱世、钟达、张兵、江建国、蔡步雄、忻海平、马国华、胡志权、周克非、蓝荣崇、余志祥、周伟江、王忠志、李善忠、刘宏明出席会议。
梁黎明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她强调,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把握腐败特点,认清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关注社会情绪,正确对待基层群众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工作作风、行业风气的期望和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定科学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教育引导,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要推进案件查处,依法惩治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要推进体制创新,从我市实际出发,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财政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梁黎明强调,各级党委、纪委必须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系统,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注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规范性,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做到配套完整,形成体系;要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做到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要维护反腐倡廉制度的权威性,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胡志权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促进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要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为民务实勤政的机关形象;要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注重治理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要推进制度创新和落实,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要加强能力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会议表彰了26个效能建设先进典型、11家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示范单位和20家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市纪委委员,各县(区)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市属及部省属在舟有关单位负责人、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特邀纪检员、监察员、行风与效能监督员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