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中国标准造船合同》舟山地区研修会
2010-8-9 14:28:44 来源:船舶局综合科
8月5日,《中国标准造船合同》舟山地区研修会在我市绿城喜来登酒店召开。该会议由市经贸委、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并由浙江桀言律师事务所承办。我市造船企业、航运企业、船舶融资担保机构、海事仲裁机构等6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中国标准造船合同》起草专家组组长戴耀南高工,以及顾国伟、牛磊、遇峰三位法律专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国标准造船合同的起草背景及有关合同条款内容,还就船舶资产评估和价值评估、如何解决造船合同纠纷和选择中外海事仲裁机构交流了实务经验。
《中国标准造船合同》主要内容涵盖概述、价格、设计、生产、质量、法律等8个方面。该合同不仅充分吸纳了中国通用造船合同和大部分国际标准造船合同的优点,而且考虑了国际船舶市场的周期性变化和国际海事界陆续推出新规范、新标准的现状,在内容中增加了合同价格调整、环境保护以及简易版本等条款或附件,既最大限度地保护造船企业的正当权利,又充分考虑了船东的合法利益。
据悉,我国国内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造船合同,该次研修会的召开对指导我市造船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纠纷的顺利解决,从而公正合理的维护造船企业和用船单位等各方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