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省2010年小美容美发店质量安全整规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要求,今年在全市全面完成“小美容美发店”整治,推动全市小美容美发店按照《舟山市小美容美发店标准规范》开展经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任务
2010年“小美容美发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整体思路是:“巩固成果,常态管理,攻克难关,全面完成”;总体任务:力争到年底全市的“小美容美发店”按照《舟山市小美容美发店标准规范》100%达标,解决服务不规范、卫生不落实、证照不齐全、用品不合格、质量不保证等突出问题,巩固整规成果,“小美容美发店”的经营环境、服务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改善,长效监管机制得以建立,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0年“小美容美发店”整治与规范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0年1-4月)。在认真总结前两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10年“小美容美发店”整治与规范工作进行再谋划、再动员、再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找思路、下决心。要结合当地实际,找准工作难点,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认真实行标准规范,制定有效整规措施,做到目标责任、机构人员、保障措施“三落实”,为全面完成整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5-8月)。全面推进“小美容美发店”整规工作。根据2009年和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服务力度、监督力度,建立制度,巩固已经达标的“小美容美发店”继续规范经营,推动未达标的“小美容美发店”达标经营。
“小美容美发店”整规工作的重点分两部分:1、对于已经达标的小美容美发店,要建立相关制度,继续加强监管,巩固整规成效,保障继续规范经营;2、对于未达标的,要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检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做到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管理制度、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价格表、举报投诉电话、从业人员健康证等齐全上墙。
(三)组织督查阶段(2010年9-10月)。我委将在10月上旬对各县(区)“小美容美发店”整规工作进行督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各县(区)要提前自查,对整治滞后的乡镇、街道,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完成,并提出具体意见督促落实。各县(区)在10月初要将辖区内“小美容美发店”整规工作督查情况和达标率上报我委。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0年11-12月)。各县(区)组织自查,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查漏补缺迎接省、市两级检查组督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十小”整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整规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要把整规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一项扩大消费、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来抓。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考核事项,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抓紧抓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整规工作要继续以“市县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社区、村庄属地管理,业主责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农村乡镇(街道)作为“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的基本工作面,制定出台扶持行业规范发展的政策,落实机构人员,保障经费,全面完成整规工作。各县(区)经贸局要在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加强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牵头意识,承担牵头责任;配合部门应主动融入,按照责任加强与牵头部门的配合,共同推进整规工作。各县(区)经贸局要根据县(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强化行政督察,明确责任单位,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整规工作落到实处。
(三)着眼根本,长效监管。认真总结推广前两年积累下来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以规范为主,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巩固整规工作成果,注重和加强长效机制的建设,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加强政府监管结合起来,把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与运用行政手段结合起来,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监督的格局。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体系,建立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分类制度,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积极推进行政主管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要把日常工作与整规工作结合起来,基本建立整规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继续发挥信息联络员制度的重要作用,及时将本辖区内有关信息上报至我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围绕整规工作重点,加强对整规工作重要意义以及整规工作中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的宣传,并配合有关部门适时曝光行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典型个案,发挥舆论的震慑力量,增强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倡导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整规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主题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整规工作的舆论氛围,为整规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