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舟山市委企工委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市委企工委、市经贸委机关党员中开展争创“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8-9-27 16:18:38    来源:市经贸委

机关各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四争一创”活动的意见》(舟组基[2008]19号)和市委企工委《在市委企工委系统党员中开展争创“创业创新示范岗”、“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活动实施方案》(舟企党[2008]23号)精神,制定了《在市委企工委、市经贸委机关党员中开展争创“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活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支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市委企工委、市经贸委机关党员中开展争创“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走创业创新之路,促以港兴市、全面跨越”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在实现舟山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率先发展进程中充分发展委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四争一创”活动的意见》(舟组基[2008]19号)和市委企工委《在市委企工委系统党员中开展争创“创业创新示范岗”、“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活动实施方案》(舟企党[2008]23号)精神,就在市委企工委、市经贸委机关党员中开展争创“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在委机关党员中开展争创“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活动,以党员带头服务创业创新带动全员服务创业创新本领,为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有利于完善服务创业创新机制,营造服务成本最低、服务效率最高的创业创新环境,推进我市“两创一促”战略的实施。
    二、目标任务
    从2008年,力争用4年时间在委机关  开展争创“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的基础上,评选4个“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每年各评选1个。
    三、争创标准
    1、政治素质好。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两创一促”总要求;思想解放,与时俱进,有强烈的服务创业创新意识;模范遵守廉政建设及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作风正。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服务周到,热情主动;服务态度端正,工作方法得当;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为基层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3、责任意识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在工作上勤奋敬业,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在业务上好学肯钻,精益求精,勇于创新。
    4、岗位业绩优。工作能力强,办事效率高,质量符合要求;能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服务创业创新的新思路,建立和完善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得到党员群众公认。
    四、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委机关各支部对服务岗位党员的分布、数量及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建立完整的名册。
    2、组织动员。各支部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开展争创活动目的意义和过程,并组织党员极参与。
    3、确定对象。各支部应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党员综合表现,对照争创标准,在和党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多于四年目标总量30%的比例一次性确定争创对象初步名单报委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根据各支部申报情况,综合考虑岗位性质、服务内容等因素,审核确定争创对象名单报市委企工委。
    4、争创措施。一要实行“党员亮牌上岗”。通过在工作时间佩戴党员身份标志、树工作牌等便于服务对象知晓的方式,做到党员身份亮出来、平时工作看出来、关键时刻站出来,不断增强党员荣誉感、责任感,增强群众观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要模范履行制度。各支部党员要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结合本职工作,模范履行好已有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提高服务创业创新的水平;三要打造服务品牌。各支部服务岗位要通过明确争创目标,提出服务创业创新具体措施并予以公示,打造深受企业和群众欢迎,含有经贸委特色的服务创业创新品牌,把争创对象服务品牌建设成为经贸委服务品牌。
    5、评审(选)表彰。委机关党员“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评选表彰按以下程序进行:(1)推荐申报。每年5月初,机关党委根据争创情况,组织机关各支部推荐、申报,并对申报的初步名单进行考核审定,在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后,集体讨论确定,于5月20日前根据分配名额向市委企工委推选全市“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名单(一般为委机关中层及中层以下的党员)。(2)命名表彰。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全市“十佳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对评出的全市“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进行命名表彰。被命名为“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的,其个人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优秀,不占本单位优秀比例,其中被评为全市“十佳服务创业创新先锋岗”的,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给予嘉奖、记功等奖励;符合条件的列入市管后备干部;优先选调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机关各支部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要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符合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要把开展争创活动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一纳入党建工作,并作为评选、评优的主要依据。
    2、明确责任,广泛发动。在实施争创活动中,各支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通过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等,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争创活动的精神和要求,号召党员在各自岗位上改革创新,强化服务,提高质量,积极参与争创活动。
    3、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把组织争创活动与党员队伍建设经常性工作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要重视党员在活动中的自我教育,注意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使活动成为党员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过程。
    4、树立典型,扩大影响。各支部要深入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开展争创活动的创新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在各自岗位上争创“服务创企创新先锋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