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010-3-1 12:17:02    来源:舟山日报

梁黎明在市委全委扩大会议上要求

    3月26日上午,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在新城举行。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委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下简称《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国辉,市委副书记钟达,市委常委张兵、江建国、蔡步雄、忻海平、马国华、胡志权、周克非、蓝荣崇出席会议。
    梁黎明指出,中央颁布《廉政准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中央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坚强决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公正行使职权的重要依据,是廉洁自律应当遵循的纪律界限,对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理解《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使《廉政准则》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把《廉政准则》的硬约束、硬要求,变成自己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要求,带头模范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坚守廉洁从政底线,自觉坚守党纪国法红线。
    梁黎明强调,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也是落实我市《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要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真正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认真分析本地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以实际行动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廉政准则》的配套制度和实施意见,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法制化、制度化水平。要把《廉政准则》的要求纳入党的日常工作,贯穿于廉洁从政的各个范畴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始终。
    梁黎明要求,要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根据省委要求,在全市各级机关全面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加强勤政、善政、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工作不实、干劲不足、执行不能、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问题,使我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常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市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过地市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