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职责
2010-3-26 15:32:03    来源:监察室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规,结合舟山市委企业纪工委实际,特制定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职责。
    1.了解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党纪法规和廉洁从业情况。
    2.定期向企业纪工委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
    3.对本单位各级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4.及时向企业纪工委反映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的事迹及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现象及问题。 
    5.完成本单位纪委交派的任务。

中共舟山市委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