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2010-3-11 10:07:42    来源:市经贸委监察室

中共舟山市委企业纪工委
(2010年3月5日)

    中共舟山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2月8日在新城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我市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主要任务。市委书记梁黎明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胡志权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2009年工作回顾,第二部分2010年主要任务,第三部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第一部分:2009年工作回顾


    一、致力服务发展大局,确保了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
    积极跟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制定《关于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推进舟山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意见》,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三批57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6亿元预算内资金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了标的1.8亿元的衢山防波堤工程招投标中违纪违法行为,涉案单位5家,涉案人员10余名,其中4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我市支援青川县红光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实地检查援建工程项目,保证了援建工程廉洁、高效。对大陆连岛工程、大陆引水二期工程、“强塘工程”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市房地产项目中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对节约集约土地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进部门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查处169起土地违规违法案件。对招投标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市招投标中心共成交589笔,交易金额78.9亿元,累计节约资金11.5亿元。对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清理有关部门和学校违规收费4项,涉及金额43.27万元;查处食品安全事件115件,罚款111.05万元;立案查处86起环境违法行为;调查35起安全生产事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
    二、致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了惩防体系构建工作
    认真落实《舟山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制发《舟山市2009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舟山市惩防体系制度建设2009—2012年工作计划》,召开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座谈会,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对4名违反责任制的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由市委书记、市长等8名市领导带队,对4个县(区)和26家市属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考核。注重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逐步完善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渔农村基层“三位一体”的惩防体系构建格局。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市本级第一批20家单位已梳理出200多个廉政风险点,县(区)共排查出3000余个风险点,岗位风险科学化、系统化的防控管理模式初显雏形。审批办证服务、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市本级进入审批办证服务中心的38个重点部门、538个办证事项均开通网络视频监控和流程监控,全市共有1854个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占应纳事项的98.2%,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联网实时传输。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有序开展。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行,工程标后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出台《舟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公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日益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
    三、致力强化教育管理,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市开展“扬清风正气、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精心组织了警示教育大会、法纪警示教育等“六个一”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市领导以及7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警示教育大会,市委书记作重要讲话。60多名市属重点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100多名市属重点岗位科级领导干部到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专题教育,探索了网络学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理论研讨和实践考察相结合、廉政考试和案例分析相结合、廉政示范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模式。在基层开展“知廉规、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专题教育。精心打造了一批可看、可学、可展示、可持续的廉政文化建设“六进”示范点,有30家单位被评为省级示范点。拓展群众性的廉政文化建设载体和平台,组织文艺大篷车下乡巡演、“送廉政文化套餐”等活动,一批廉政文艺作品受到群众的好评。组织廉政灯谜有奖征集、电视大赛、有奖竞猜、专题猜谜会、编印书籍等系列活动,并入选2009年中华谜坛十大事件,引起了强烈反响。在加强教育的同时,重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各级纪委先后对494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谈话,对628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122人(次)实行诫勉谈话或函询,对23人实施信访谈话。全市有286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643名县处级干部上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党员干部上交“三礼”折合人民币53.96万元。规范公务员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12名市管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近年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通报。
    四、致力深化作风建设,促进了党风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
    开展“深化作风建设、促进创业创新、服务保稳促调、推动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4996人(次),征求群众意见建议6559条,解决突出问题703个,为群众办实事1872件。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效能建设主题活动,对194家单位开展明查暗访,处理85名机关工作人员,对10名领导干部实施连带责任追究,对市退管办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效能纪律的行为在全市通报批评。“阳光投诉”栏目、“舟山效能投诉网”、“行风热线”栏目(网站)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3456件,办结率达97%,群众满意率达85%。厉行节约,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会议经费有所控制,电耗、油耗、水耗有所下降。加大了对“三公”问题的治理力度,共削减计划内出国(境)团组40批、270人(次);严格执行公车维修费用公示、冻结采购公务车一年、市级机关公车集中停放等规定,专项整治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行为,向公车管理不到位的20家单位下发《作风建设告诫通知书》,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5家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下降15%;规范公务接待,从2009年底全面推行公务消费持卡结算制度,公务接待费用下降10.5%。清理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113项,节约资金66.38万元。开展民政、国土资源、农林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涉农部门的行风明显改进。全市有3家单位被评为全省效能建设创新创优示范和先进典型,6家被评为全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示范和先进单位。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帮助企业渡过危机,走出困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服务企业171家、项目197个,走访联系企业5873人(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272个,落实财政扶持企业资金2.5亿元,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306个。
    五、致力查办重大案件,保持了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200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21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19人;处分党员干部127人,其中党纪处分119人,政纪处分25人,党政纪双重处分17人,开除党籍53人,开除公职15人。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408.03万元。有影响的案件有:市口岸办副主任李永平、新城管委会副总经济师孙晓钧、定海区政协农业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张友妙、普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缪敏、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原副局长吕建国、嵊泗海水淡化工程经济串案等违纪违法案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实行重要信访领导包案和领导每月接待来访制度,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70件(次),办结率 97.6%,其中实名举报信访231件(次),答复基本满意率90.2%,有效澄清、纠正问题195个。加强案件审理,对2004年至2008年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收缴、追缴违规发放钱款62.89万元。深入开展商业贿赂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78件,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人,涉案金额752.7万元;查处“小金库”金额116.2万元,处理责任人4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惩治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坚定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在回顾工作、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认识仍不够到位,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惩防体系建设不够平衡,制度执行仍不够到位;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仍缺乏有效的对策,源头防腐治腐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群众对机关作风不实、办事效率不高、干部精神状态不佳、行政审批繁杂、行政不作为等问题仍有反映,效能建设需深入推进;部分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仍不够规范,商业贿赂犯罪行为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亟待提高等等。

第二部分:2010年主要任务


    2010年,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持续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开创大桥时代舟山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有力促进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
    党的政治纪律是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关键。对舟山而言,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保障大桥时代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政治纪律建设,严禁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要积极探索大桥时代维护政治纪律的新途径和新办法,把推进舟山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作为维护政治纪律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融入大桥时代、谋划发展新篇的一系列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为黄赌毒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世博会”期间的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定期分析排查制度,关注联名信、集体访和异常访,有效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加大对信访举报受理、告知、调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和规范信访监督工作,将信访监督责任制履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探索建立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
    三、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为民务实勤政的机关形象
    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深化“三服务一满意”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服务年”、“项目推进年”工作,集中开展“融入大桥时代、深化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重点围绕行政许可、审批效率、服务收费、行政处罚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因工作失职、失误,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使用上制度不健全、运用不规范、监管不得力的问题。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倾向和问题,认真解决少数部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效率不高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作风漂浮、敷衍塞责、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行为。深化“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活动,建立健全效能投诉网上办理系统,在《舟山日报》开辟“投诉与咨询追踪”专刊。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充分运用“行风热线”、“阳光投诉”等平台,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诉求。深入开展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对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着力抓好以下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实现公款出国(境)经费支出零增长。(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配置车辆,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公车私用。(3)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抓好公务卡支出消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制定相关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四、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完善党风廉政大宣教工作格局,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开展“情系民生、勤政廉政”主题廉政党课宣讲活动,评选和编印优秀廉政讲稿。举办新任转任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岗位廉政纪律教育、岗位廉政示范和警示教育、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构建反腐倡廉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制作反腐倡廉电视专题片和电教片,在各级网站开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网页和专栏,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加强廉政网站建设及网络舆情、网络评论工作,制订《舟山市纪检监察重大事件网络宣传引导工作预案》,举办反腐倡廉新闻发布会和形势报告会,正确引导网络舆论和社会舆论。
    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敬廉崇廉的文化氛围。继续深化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举办“倡廉洁清风、迎大桥时代”青年演讲大赛。开展“廉歌唱响新农村”活动,通过廉片、廉戏、廉书下乡等形式,寓教于乐。结合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挖掘和旅游资源开发,编辑廉政文化乡土化教育读本,建立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逐步建成具有舟山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基地和廉政教育景观。
    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自觉对照《准则》,认真自查自纠。各级纪检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督促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准则》的行为。要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的管理,并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报告制度的严肃性。严格执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生产经营、资产重组、财务管理、产权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年薪考核、入股分红等行为,完善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探索改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方法。
    五、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注重治理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加强对保障机制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监管。着力解决食品药品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物价监管、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大桥交通安全监管的效能监察,巩固舟山公路无“三乱”整治成果,严防“三乱”反弹。强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严肃查处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职能乱收费的行为。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工程招投标为关键环节,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全面排查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拓宽工程招投标的监督范围,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防止和遏制挂靠投标、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现象。加大对串标、围标、抬标等违纪违规行为及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等行为。落实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制度,促进工程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抓紧整改,巩固治理成果。坚持把专项治理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等工作相结合,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出租专项清理,实行公有房产公开招租,规范公有房产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拓展工作领域,组织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查处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不断推进和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六、推进制度创新和落实,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认真落实《舟山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稳步实施《舟山市惩防体系制度建设2009—2012年工作计划》。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三书两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反腐倡廉建设的合力。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
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制订《舟山市行政责任问责办法》和《舟山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抓好全市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推动“两集中、两到位”,健全审批办证全程代理、并联审批、重点审批“绿色通道”等制度,深化投资项目审批代理服务工作。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功能,探索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电子监察、招投标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建成“数据共享、协同办理、电子监察”的管理平台。继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措施。继续加强对扩权强县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下放权限规范高效运行。稳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第三部分:适应新形势,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报告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跟大桥时代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第一,要加强能力建设。第二,要加强作风建设。第三,要加强制度建设。第四,要加强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