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经贸委无动力船舶防抗台工作应急预案
2008-11-4 22:24:55 来源:市经贸委
随着我市船舶修造业的快速发展,无动力修造船舶数量逐年增加,为切实加强对无动力修造船舶的防台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舟山市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和《舟山市经贸委“三防”工作预案》,特制定本应急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全面构建海岛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原则,防止和减少无动力船舶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案工作范围
1、市属船舶修造企业无动力船舶防抗台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
2、县(区)经贸局及所属船舶修造企业无动力船舶防抗台工作的综合协调。
三、工作原则
无动力船舶防抗台工作面对的是变数大、危害大、时效性强的台风灾害,从组织领导、技术物资、后勤保障、行政协调等,必须坚持高度的组织纪律,无条件服从抗台工作命令、行政协调,正确及时地做好请示、汇报,信息传递快捷无误,防台全过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确保生命安全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
四、组织机构
在市经贸委“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无动力船舶防抗台工作小组。
组 长:周松宽
副组长:李友国、陈通平
成 员:孙军尔、姚耀、郭开明、赵华、张凯、陈军
五、主要工作职责
1、建立全市无动力船舶防抗台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
2、指导船舶修造企业制定无动力船舶防抗台应急预案。
3、台风期间做好无动力船舶防抗台情况统计、监督检查、综合协调、信息报送、灾情汇总和指导恢复生产等工作。
六、防抗台时的工作
1、台风消息阶段
(1)随时注意台风等动向,通知有关企业台风消息,督促企业检查整改薄弱环节,准备防抗台物资。
(2)及时统计市属船舶企业、各县区所属船舶企业在修、在造无动力船舶情况及防抗台措施。
(3)根据无动力船舶不同状况和所在位置,要求县区经贸局及有关企业落实好各项防抗台措施。
2、台风警报阶段
(1)无动力船舶防抗台工作小组成员实施值班制度,值班室设在机械行业办,电话2281663、2281662。
(2)检查市属企业防抗台物资准备、人员值班、无动力船舶加固等各项防抗台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3)指导、督促各县区经贸局做好所属船舶修造企业无动力船舶防抗台的检查工作,必要时对县区企业防抗台准备工作进行抽查。
(4)督促重点船舶修造企业领导层进一步做好无动力船舶各项防抗台措施的落实。
(5)全面掌握全市无动力船舶数量、锚泊情况,协调海事、港务、三防等部门落实临时靠泊码头等相关工作。
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1)无动力船舶防抗台工作小组全体到位,随时了解有关企业防抗台情况,保持与有关部门、重点防抗台企业的联系。
(2)督促县区经贸局及相关船舶修造企业密切关注船舶动态,定时上报无动力船舶防台情况。
(3)如出现险情等重大情况,立即向委“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协同市三防办、市海上搜救中心相关部门进行抢险。
4、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1)及时通报解除信息,了解灾情汇总上报。
(2)及时布置做好灾后工作及恢复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整改防抗台过程中暴露的薄弱环节。